bet356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及學校有關推免工作文件精神,按照《關于組織開展推薦2024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221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為加強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推薦與招生的公平競争和科學選拔,選拔出真正優秀的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成立文治書院推免工作小組。
組長:曹炜
成員:高峰、季進、陰浩、薛羽婷、李明銘
二、推免工作組織過程
1、9月9日,将學校推免工作方案通知到2024屆預畢業本科生,并開展廣泛動員、推免政策宣講等工作,全面傳達學校保研工作會議的精神,介紹今年的保研政策,并接受學生的咨詢。
2、9月9日至9月13日,符合學校推免工作通知申請條件的學生自行登錄bet356在线官方网站本科生推免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3、9月14日前,書院推免工作小組依據相關文件精神,進行申請資格審核并登錄推免申請系統标注審核結論,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推免綜合測評工作。
4、9月15日至18日,由專家組對獲得申請資格的初選名單進行全面審核鑒定,并提出初步的選拔名單,報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
5、9月19日前,在推免申請系統錄入《bet356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2024年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名單》信息,同時報送至教務處,并在書院網站公示十天。
6、9月22日起,指導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到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進行志願申報,并完成相應的操作。
三、綜合考核及遴選辦法
1、成立書院推免研究生綜合考核專家小組。
2、嚴格報備制度:申請學生若有親屬(直系親屬和非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如收費輔導教學等)參與學校、學院(部)推免相關工作的,應于9月11 日前,主動向書院辦公室遞交報備書,說明相關情況。工作人員回避申請或報備、學生報備書等材料,由書院辦公室存檔備查。
2、按照相關規定,将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重要内容,并突出考察學生的一貫學業表現,将符合全面發展價值導向的因素納入遴選體系,包括:學生參軍入伍服兵役、參加志願活動、到國際組織實習、科研成果、競賽獲獎,五項綜合評價總分100分。
3、以綜合評價成績的學院排名作為推免生遴選标準。綜合評價成績(滿分500分)=學業成績(GPA*100)+發展素質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發展素質成績按以下五項打分:參軍入伍服兵役(最高20分)、參加志願服務(最高10分)、到國際組織實習(最高10分)、科研成果(最高30分)、競賽獲獎(最高30分)等。根據學校分配的名額數,對所有申請同學的綜合評價成績排序(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則将GPA成績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計算學業成績),并保留1-2位替補同學,報送初步選拔名單,同時在書院官網公示十天。因目前教育部推免指标尚未下達,學院指标分配方案另行公布。
4.申訴渠道:如有同學對遴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公示期内向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電話:0512-65880757;電子郵箱:limingming@suda.edu.cn)。若對學院回複仍存疑的,可實名向bet356在线官方网站教務處提出申訴(電話:0512-67163652;電子郵箱:xlhu@suda.edu.cn),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bet356
2023年9月11日
附:bet356推免遴選評分細則
一、參軍入伍服兵役(總分最高20分)
參軍入伍,順利完成服役任務的同學獲得20分。
二、參加志願服務(總分最高10分)
類别 | 志願服務情況 | 分值 | 備注 | |
學生工作 | 學生組織 | 組織負責人 | 6 | 1. 學生組織負責人,副職加分減半。校院兩級學生組織同等看待。學生組織主要包括事務中心,學生社團主要包括文合愛心學社; 2. 突發事件中,工作突出的學生骨幹可酌情加分; 3. 獲得國家級、省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幹部”或者校級“五四青年獎”、“王曉軍精神文明獎”的學生直接以最高分6分計算; 4. 同時兼任多項社會工作,不可累計,取最高分值計算。 |
部門負責人 | 2 | |||
學生社團 | 社團負責人 | 3 | ||
部門負責人 | 1 | |||
班級 | 班長/團支書 | 4 | ||
學習委員/生活委員 | 3 | |||
其他班委 | 1 | |||
公益活動 | 服務時間 | 400小時以上 | 4 | 時長為三年累計。各類志願服務時間須有學院認定方可計算在内,不經認定的時間不納入計算。每學年院内志願服務時長不設上限,院外校内上限為50小時,校外上限為50小時。 |
301-400小時 | 3 | |||
201-300小時 | 2 | |||
108-200小時 | 1 |
三、國際組織實習(總分最高10分)
類别 | 時間 | 加分 | 備注 |
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 3個月以上 | 10 | 1. 到國際組織實習必須是線下實習方式,無支撐材料者一律不予認可; 2. 具體查詢網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國際組織介紹闆塊”、www.mohrss.gov.cn“國際組織人才信息服務網”版塊。 |
1-3個月 | 7 | ||
14天-1個月 | 3 |
四、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總分最高30分)
類别 | 級别 | 名次 | 主持人 第一作者 | 成員 第二作者 | 備注 | |
科研項目 | 莙政基金項目 | / | 14 |
| 1. 同一作品不可兼得不同類别加分,取最高分計算;科研項目有多項加分,隻取一項; 2. 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除核心期刊、SCI、EI、SSCI以外,一律隻認可第一作者,如果是二作,則不予加分;且以最優秀一篇認定加分,不重複加分; 3. 公開發表的學術成果需經專家組認定符合學術要求,方可加分;如有其他不在列但與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也可提交,經由專家組認定後,酌情加分; 4. 各類獲獎或榮譽均需提供證書複印件或發文,各類科研項目需提供結題或中期檢查合格的證書或發文,相關公開發表學術成果需提供雜志或期刊原件及完整複印件,無支撐材料者一律不予認可; 5. 《文治學刊》僅學術論文可認定加分,其他文學作品不予加分。 | |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 | 國家級 | / | 12 | 6 | ||
省級 | / | 8 | 4 | |||
校級 | / | 6 | 3 | |||
院級 | / | 3 | 1 | |||
大學生課外學術科研基金 | 校級 | 重點 | 2 | 0 | ||
一般 | 1 | 0 | ||||
公開發表學術成果 | 核心期刊、SCI、EI、SSCI | / | 15 | 5 | ||
省級以上非核心刊物 | / | 6 | 0 | |||
正規學術會議論文發表或學術論文集收錄 | / | 3 | 0 | |||
增刊 | / | 2 | 0 | |||
《文治學刊》 | / | 1 | 0 | |||
公開發表文學作品 | 國家級 | / | 15 | 0 | 6. 國家級指《人民文學》《中國作家》《收獲》《花城》《十月》《當代》《詩刊》《作家》《鐘山》《小說選刊》《世界文學》等重要文學刊物(含轉載類的《新華文摘》等)。省級指各省級作協主辦的其他文學刊物(具體由專家組認定,酌情加分)。 | |
省級 | / | 6 | 0 |
五、 各類學科競賽與核心專業技能競賽(總分最高30分)
類别 | 級别 | 名次 | 團隊第1到3人 | 團隊第4到6人 | 團隊其他人員 | 備注 |
“三大賽”(互聯網+、“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 國家級 | 第一等次 | 25 | 20 | 15 | 1. 國家級學科競賽是指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門或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或國家一級學會[協會]組織的學科競賽; 2. 省部級學科競賽是指省教育廳等省政府部門或教育部内設司局機構或國家二級學會[協會]或江蘇省一級學會[協會]組織的學科競賽; 3. 校級學科競賽是指由學校教務處、校團委、學生處及相關校級機關部門組織學科競賽; 4. 各類學科競賽包含但不限于文科生數學競賽、計算機競賽、建模大賽等,各類學科競賽獲獎需經過專家組認定方可加分; 5. 核心專業技能競賽包含但不限于師範生基本功比賽、秘書學職業技能大賽、漢語國際教育職業技能大賽,競賽獲獎需經過專家組認定方可加分; 6. 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隻取一項; 7. 如有學科競賽和職業技能競賽以外的比賽獲獎,可經過專家組認定後酌情加分; 8. 同一比賽,團隊和成員個人不可累計得分,取最高分計算。 |
第二等次 | 20 | 15 | 10 | |||
第三等次 | 15 | 10 | 5 | |||
省級 | 第一等次 | 10 | 7 | 4 | ||
第二等次 | 8 | 5 | 2 | |||
第三等次 | 5 | 3 | 1 | |||
校級 | 特等獎/金獎 | 5 |
|
| ||
一等獎/銀獎 | 3 |
|
| |||
二等獎/銅獎 | 2 |
|
| |||
三等獎/優勝獎 | 1 |
|
| |||
各類學科競賽 | 國家級 | 特等獎 | 15 | |||
一等獎 | 12 | |||||
二等獎 | 10 | |||||
三等獎 | 8 | |||||
優勝獎及其他單項獎 | 3 | |||||
省級 | 特等獎 | 10 | ||||
一等獎 | 8 | |||||
二等獎 | 5 | |||||
三等獎 | 3 | |||||
優勝獎及其他單項獎 | 1 | |||||
市/校級 | 特等獎 | 4 | ||||
一等獎 | 3 | |||||
二等獎 | 2 | |||||
三等獎 | 1 | |||||
核心專業技能競賽 | 國家級 | 特等獎 | 15 | |||
一等獎 | 12 | |||||
二等獎 | 10 | |||||
三等獎 | 8 | |||||
優勝獎及其他單項獎 | 3 | |||||
省級 | 特等獎 | 10 | ||||
一等獎 | 8 | |||||
二等獎 | 5 | |||||
三等獎 | 3 | |||||
優勝獎及其他單項獎 | 1 | |||||
市/校級 | 特等獎 | 4 | ||||
一等獎 | 3 | |||||
二等獎 | 2 | |||||
三等獎 | 1 |